法律法规

第三章:处理流程及构筑物

第3.0.1条 设计处理流程应根据医院类型、污水排向、排放标准等因素确定。
一、当医院污水排放到有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时,以解决生物性污染为主,采用一级处理。
二、当医院污水排放到地面水域时,应根据水体的用途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法规与规定,对污水的生物性污染、理化性污染及有毒有害物  质进行全面处理,应采用二级处理。

第3.0.2条 医院污水处理流程可按下列确定:
一、一级处理工艺流程。
二、二级处理工艺流程。
三、在设计管道时,应设置事故超越管或采取相应措施。
四、在一级或二级工艺流程中,视需要条件确定水泵位置。

第3.0.3条 调节池、初次沉淀池、生化处理构筑物、二次沉淀池、接触池等应分2组,每组按50%的负荷计算。

第3.0.4条 化粪池的沉淀部分和腐化部分的计算容积,应按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》(GBJ15-88)第3.8.2条计算确定。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不宜小于36h。

第3.0.5条 医院污水处理应设调节池,其有效容积应按工作班次或消毒次数计算确定。连续式消毒时,其有效容积宜为8~5h的污水平均数量。间歇式消毒时,其有效容积为日污水量的1/2~1/4。
注:重力式流程时,调节池容积可减少。

第3.0.6条 计量池有效容积,宜按最大时污水量的1/4计算。

第3.0.7条 医院污水处理流程中,当为重力式流程时,宜采用平流式沉淀池。

第3.0.8条 当调节池与初次沉淀池合并设计时,均应满足调节与沉淀的要求。

第3.0.9条 初次沉淀池设计参数为:
一、沉淀时间按1.5~2.0h设计;
二、沉淀效率:BOD5为10~15%;SS为20~30%,
三、沉淀池每人每日污泥量(千物质)按14~27g/床•d 计;污泥含水率按95~97%计算;
四、污泥区容积,按2日污泥量计算。

第3.0.10条 二次沉淀池设计参数为:
一、当用于生物膜法处理后,沉淀时间按1.5~2.5h设计;表面水力负荷按1.0~2.0m3/m2*h设计;
二、每人每日污泥量7~19g;污泥含水率为96~98%;
三、污泥区容积,宜按4h的污泥量计算。
注:污泥量系指在100℃下烘干恒重的污泥干重。

第3.0.11条 连续式消毒时,接触池容积应按下列参数确定:
一、污水在接触池中的接触肘间应按表3.0.11确定。
医院污水消毒接触时间表 表3.0.11
医院污水类别 接触时间(h)
综合医院污水、含水量肠道致病值污水
含结核杆菌污水
>1
>1.5
二、当流量为重力式时,污水量按最大小时污水量计算。当流程中采用污水泵提升时,污水量应按水泵每小时实际出水量计算。

第3.0.12条 间歇式消毒时,接触池的总有效密积应根据工作班次、消毒周期确定,宜为调节池容积的1/2。

第3.0.13条 连续式接触池构造应根据下列要求设计:
一、接触池应加设导流板,避免短流。
二、接触池的水流槽长度和宽度比不宜小于20 : 1。
三、出口处应设取样口。

第3.0.14条 生物转盘的设计应按下列要求确定:
一、生物转盘所需面积,宜按BOD5面积负荷计算。在无试验资料时,按下述参数计算:
BOD5面积负荷: 12g/m2•d ;
水力负荷:0.2m3/m2•d
二、生物转盘的设计能力,按平均日污水量计算。
三、进入转盘时污水的BOD5浓度,应按经调节沉淀后的数值汁算。

第3.0.15条 生物接触氧化池的设计应按下列要求确定:
一、设汁负荷应由试验或参照相似污水的实际运行资料确定。
二、应用轻质、高强、比表面积大和空隙率高的组合体或小卵石、中波石棉瓦等做为填料。
三、填料厚度不宜低于1.5m 。
四、曝气强度应按供氧量、混合和养护的要求确定。

第3.0.16条 当采用其他生化法时,应按照有关规范设计。